西安理工2018招生简章

西安理工大学 2018-07-06 10:12:38

西安理工2018招生简章

2018年西安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西安理工大学。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校区分布:金花校区位于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曲江校区位于西安市雁翔路58号,莲湖校区位于西安市大庆路219号。学校国标代码:10700。

第三条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也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西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西安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委员会由校长、主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六条西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西安理工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西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西安理工怎么样?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