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大2018招生简章

重庆交通大学 2018-07-06 08:42:46

重庆交大2018招生简章

2018年重庆交通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交通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创办于1951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现有南岸校区、双福校区两个教学区。

1.学校全称:重庆交通大学(Chongqing Jiaotong 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0618

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6.办学地址:

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邮政编码:400074

双福校区: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1号,邮政编码:402247

7.就读地点:2018年普通本科各专业新生在双福校区就读。

8.基本办学条件:

第三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校纪检监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领导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6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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