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四川理工学院 2018-07-05 19:47:57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学校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若有变更以四川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第二十三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2、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zjc.suse.edu.cn/;

3、招生咨询电话:0813-5505999、5505988、5505678(传真)。

4、学校在招生就业处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五条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投诉电话:0813-5505625。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川理工学院怎么样?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