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东华理工大学 2018-07-03 19:29:01

第六章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

第十三条 我校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高职院校为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我校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教学质量全过程监督等,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学生在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第十四条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生为我校学籍。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与本校相同专业学生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学校招生办按相关要求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相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8年本科、专科层次招生。

第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声明: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我校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ecut.edu.cn;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418号(330013)

联系单位:东华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91-83897952 83898005 83897751

1527089079115270875259

传 真: 0791-83897602 8389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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