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大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景德镇陶瓷大学 2018-07-02 16:09:04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设立“绿色通道”,并建立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生活补贴、困难补助等资助体系,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为鼓励优秀学生刻苦学习,学校设立新生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奖学、助学措施的详细情况可在“景德镇陶瓷大学招生信息网”上查询。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我校学费及住宿费收取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湘湖 邮编:333403
咨询电话:0798-8463033、8499720(传真)
招生网址:http://zs.jc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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