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2018招生简章

滨州医学院 2018-07-01 12:18:37

滨州医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滨州医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滨州医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医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滨州医学院招生考务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滨州医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滨州医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35-6913230)。

第三章学校概况

第六条学校全称:滨州医学院 学校代码:10440

第七条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八条学校驻地:中国山东烟台

第九条学校地址:

烟台校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264003)

滨州校区: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路522号(256603)

第十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2018年本科、专科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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