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湖州师范学院 2018-06-29 13:23:17

(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转专业政策:为贯彻“最适教育,最佳发展”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成才需要,学生在一年级、二年级阶段均可以申请转专业(特殊类型招生除外),具体参见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

第二十三条 我校2018年实行“高分考生任选专业”激励措施(不含定向培养考生):规定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浙江省划定的普通类一段线10分以上,入学一学期后可选择全校任何专业就读(不含体检受限专业),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第二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与美国北科罗拉多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2017年开始列入浙江省普通类中外合作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不得申请转专业。考生进校后,国内学习并成绩合格,获湖州师范学院毕业文凭;同时完成国外学业,符合其条件者获得北科罗拉多大学毕业文凭。

第六章 收费及奖学金、助学金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湖州师范学院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设立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社会爱心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为辅助措施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生受资助面达到100%,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具体政策详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新生奖学金政策

(一)普通类新生奖学金(不含定向培养新生)

浙江省: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浙江省划定的普通类一段线20分以上(以下简称超线20分),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1-2名者,学校提供新生全额奖学金(20000元);超线20分且列3-7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优秀奖学金(15000元);超线20分且列8-17名者,学校提供新生半额奖学金(10000元);超线20分且列第18-37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项奖学金(5000元)。

省外:报考我校普通/文理科类专业并被录取的非浙江籍新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本省划定的本科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5分以上(以下简称超线5分),且在我校录取所有非浙江籍学生中(以分差排序),列第1名者,学校提供新生全额奖学金(20000元);超线5分且列2-3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优秀奖学金(15000元);超线5分且列4-6名者,学校提供新生半额奖学金(10000元);超线5分且列7-10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项奖学金(5000元)。各省获奖名额不超过实际录取人数5%(本科一批招生省份为10%)。

(二)艺体类新生专业奖学金(浙江省)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超过浙江省划定的合格线25分以上,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1-2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业奖学金(10000元);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音乐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超过浙江省划定的合格线25分以上,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第1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业奖学金(10000元);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体育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超过浙江省划定的合格线20分以上,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1-3名者,学校提供新生专业奖学金(10000元)。

(三)以上奖项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同分,则统一参照浙江省相关类别同分录取规则执行。获奖新生均须在我校就读1年以上,中途退学需退还相应奖励金额。

第七章 咨询

第二十八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并从2018年6月10日起开设招生咨询热线。

学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72-2599888,2322001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

招生网址:http://zsw.zjhu.edu.cn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其他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公布的各类招生章程和简章。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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