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体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首都体育学院 2018-06-22 11:05:46

第十三条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首都体育学院将对其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学籍并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师范生政策

首都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属于师范专业,根据《北京市拓展中小学教师来源的行动计划(2018-2022年)》(京教人〔2018〕2号)、《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号)等文件精神,体育教育专业“师范生在校4年修读年限内免除学费,并补助生活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承诺毕业后从事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含教育行政及相关部门审批注册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历教育机构)满5年以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师范生违反教育协议的需要缴纳在校期间的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用(含免缴的学费、取得的生活补助等)。”

第十六条 奖励和资助

首都体育学院对2018年入校的学习成绩、专业成绩及综合素质优秀的本科新生给予学费减免,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将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及校级奖学金等各类资助。

第十七条 首都体育学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八条 首都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的一年级新生在学校凤凰岭校区就读,其中竞技体育系运动训练专业的新生在学校木樨园校区就读。其他各专业的新生在校本部就读。

第十九条 首都体育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从未以学校、任何单位或个人名义开设任何形式的“预科班”“培训班”“培训基地”等。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aeo.cupes.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090776(传真),82099026

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82099015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章程同时废止。

首都体育学院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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