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北京服装学院 2018-06-21 13:48:20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资助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习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工作处,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8364或010-64288375

传真电话:010-64210494

招生网址:http://bkzs.bift.edu.cn/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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