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 2018-06-16 13:01:35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专业介绍等详信息见本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五条 学院网址:http://bhws.tjfsu.edu.cn

咨询电话:022-63250161 022-63257152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七条 学院以往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考生所获取的咨询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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