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18-06-16 09:54:22

十五、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7822053

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

招生办官网:http://www.siva.edu.cn/site/site2/home.aspx?si=25

咨询电话:021-6782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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