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2018-06-14 11:34:58

第五章学生管理

第二十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院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

第二十五条学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同时设立各种院级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按照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一年后根据学习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资格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的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boustea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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