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2018-06-13 14:30:01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五条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咨询电话:(029) 33813555、33814555

QQ咨询:4007152018学校官微:sxgjsmxy2014

第二十八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

邮政编码:712000网址:http://www.csiic.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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