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医卫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18-06-11 10:40:16

2018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2846,湖南省招生代码4369。学校办学地址:校本部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邮编:411102;河西校区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54号,邮编:411100 。

第三条 我校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学制三年,毕业生符合条件者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为更好地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及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2018年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和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专业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等。

第五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招生工作常设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根据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执行招生政策,完成全校招生工作计划制订;组织、培训招生宣传队伍;整合资源,落实招生计划;做好各种招生宣传资料的设计、印制等工作;加强与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密切联系,及时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信息和提出建议等。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六条 2018年学校面向多个省(市、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生源分布在湖南、内蒙古、辽宁、山西、湖北、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贵州、云南、海南、重庆、四川、甘肃等16个省份。招生专业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护理(康复护理方向)、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医学影像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会计等16个。

第七条 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将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平台和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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