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8-06-05 14:01:51

六、监督机制

我校在招生工作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和以“六不准”为主要内容的招生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516-83996085)。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批准备案后,通过省考试院官方网、学校招生网等向社会公布。

七、其它说明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提前向学校招生办申请延期报到。逾期不报到未请假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经调查属实,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合作开展“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2”(专本连读)项目,凡填报1464代码中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在我校学习三年,满足高职段毕业条件的颁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同时,可选择就业或转本深造,如选择转本深造,考核通过后,转入对接本科院校学习两年。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对接本科院校本科文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6-83889021、83888688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招生网址:zsb.jsjz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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