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2018招生简章(江苏)

南京邮电大学 2018-06-04 10:38:13

南京工业大学2018招生简章

2018年南京邮电大学招生章程(江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南京邮电大学

第二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高校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293(国标)、1111(省标)

第五条 仙林校区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三牌楼校区地址:南京市新模范马路66号

第六条 招生类别:普通本科生(含综合评价录取生、保送生和高水平运动员)

第二章 办学条件

第七条 南京邮电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其前身是1942年诞生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战邮干训班,是我党、我军早期系统培养通信人才的学校之一。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建为本科高校,取名南京邮电学院,2005年4月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学校原为邮电部和信息产业部直属重点高校,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邮政局与江苏省)共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2013年10月,原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正式并入南京邮电大学。学校秉承“信达天下自强不息”的南邮精神,践行“厚德、弘毅、求是、笃行”的校训,发扬“勤奋、求实、进取、创新”的校风。目前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体,以电子信息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高校。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现有仙林、三牌楼、锁金村、江宁四个校区。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协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我校2018年将预留1%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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