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17-07-08 18:18:27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9.2017年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文化产业管理18个本科专业,拟定招生计划1130人。其中单列蒙语授课计划143人,未单列蒙语授课计划的专业(除播音与主持艺术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外)均为蒙语授课、汉语授课兼招。部分专业有报考性别要求。

  10.我校今年首次招收三少民族预科班。内蒙古自治区的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达斡尔族的考生,成绩合格可以报考。经过一年预科教育后,结合考生志愿与成绩分流到各专业学习。

  11.录取批次:本科提前A批次。

  四、体检及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2.体检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13.报考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二人台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发音器官残疾,无色盲、夜盲;

  14.报考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82米以上,女生身高1.68米以上。

  15.报考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夜盲。

  五、录取规则及专业课成绩使用

  (一)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16.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各专业方向,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分数线后,按考生志愿,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7.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专业的各专业方向,使用自治区音乐统考、其他艺术联考和内蒙古艺术学院校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分数线后,按考生志愿,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8.舞蹈表演专业的各专业方向,使用自治区舞蹈表演专业联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210分、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分数线后,按考生志愿,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9.舞蹈编导专业的各专业方向,使用自治区、舞蹈学与舞蹈编导专业联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195分、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分数线后,按考生志愿,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自治区编导类统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分数线后,按考生志愿,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自治区汉授播音与主持艺术联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分数线后,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2.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考生志愿,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考生:

  23.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各专业方向,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要求,按考生志愿,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要求,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5.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考生志愿,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附则

  26.区内外所有考生均应符合所在省区的投档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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