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招生简章

日期:2016-06-15 来源: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点击

2016年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72 (江苏代码)

  校址:盐城高职园区(北校区:海洋路28号,南校区:学海路28号)(邮编224005)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简介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校。由原盐城高等师范学校(盐城鲁迅艺术学校)和原阜宁高等师范学校(盐城建筑工程学校)合并组建而成。由老一辈革命家刘少奇、陈毅等同志在盐城重建新四军军部时倡导兴办的红色学校。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 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有空余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第八条 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1.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要求

  我校兼招类专业对历史和物理均可作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道德品质、公民素质、交流与合作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无D级,单项达到A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录取办法

  考生进档后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高考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和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当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当分数和等级都相同时,理科按数学成绩(含附加分)、文科按语文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九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1.考生填报要求: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3门。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同普通类专业。

  2.美术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3.美术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第十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按照普通类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二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以及书籍费等费用。

  第十五条 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

  第十七条 学校网址:www.ycysgz.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515-8857668689966222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办公室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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