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美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日期:2017-07-10 来源: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颁布的有关2016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各省、自治区具体投档比例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要求确定。

  3、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专业录取办法:

  (1)各专业间不设级差,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录取。

  (2)投档成绩相同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我院认可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6、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7、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8、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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