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日期:2017-07-08 来源: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

  四、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承认各省政策性分数照顾,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区招生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内蒙古录取新生,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对招生文件中规定的政策性照顾考生进行优先录取;

  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理科考生依次根据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

  (三)录取专业要求与照顾政策

  1、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容貌端庄、身体健康、身材匀称;

  女,身高162-174CM,男,身高172-185CM,矫正视力达4.8以上,无胎记、纹身、色觉、嗅觉正常,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肝功能正常,无精神病史、无各类慢性疾病等,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综合素质强,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热爱民航事业。

  2、照顾政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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