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职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18 10:15:21

第七章专业大类招生培养、分流办法

  第二十一条我校水利工程与管理类、电子商务类2个专业大类按大类招生。分流时,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确定各分流专业人数。根据学生志愿、择优分流的原则,进行分流。

  1.水利工程与管理类专业前3学期按水利工程与管理大类培养,后3学期按分流专业培养,在第3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实施分流。

  2.电子商务类专业前2学期按电子商务大类培养,后4学期按分流专业培养,在第2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实施分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居民身份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

  邮编:475004

  咨询电话:0371-23662366

  咨询QQ号:332516516

  咨询QQ群号:1群80723831; 2群66654658;

  3群135879368;4群152479416

  咨询微信公众平台号:hhsyzsjy

  学校网址:http://www.yrcti.edu.cn

  学校E-mail:hhsyzhaosheng@ 163.com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我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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