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学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017-06-28 13:27:52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助学制度

  第十九条 2017年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闽台合作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非闽台合作)、空中乘务等专业学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

  其他各专业及方向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退费标准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2.住宿标准

  根据厦价服[2013]35号文件规定,学生宿舍住宿费为950元/生/学年(七人间,含空调使用费50元),学生宿舍包含阳台、独立卫生间,内设空调、洗浴设备、无线wifi等设施。

  3.上述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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