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专2017招生简章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7-06-17 23:08:49

浙江医专2017招生简章

2017年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开展招生工作,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校代码:部委码11956、浙江省招生代码0034

  (5)学校地址: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分别为鄞州区校区和奉化区校区(拟于2018年9月启用);鄞州区校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县大道东段888号,邮政编码315100;奉化区校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邮编315500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与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依据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各省(市、自治区)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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