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日期:2017-07-18
来源: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科类、理科类5250-6410元/学年,艺术类10000元/学年。
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
- 招生简章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科类、理科类5250-6410元/学年,艺术类10000元/学年。
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