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山职院2017招生简章[住宿费]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7-07-03 14:29:41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一)学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规定收取,详见广东省招生办印制的《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住宿费:住宿费:分4个等级:桂园、楠园1500元/学年,松园、松华、松实楼、普通宿舍I 750元/学年,普通宿舍II 650元/学年,普通宿舍III 55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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