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青年学院2017招生简章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2017-06-18 22:52:38

天津青年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国标码:12535

  五、办学地点: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1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有60余年办学历史,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属国家普通高等院校系列。学院依托培养优秀青年干部的学府——天津市团校而建立。学院是天津市唯一一所“社会管理与服务类”高等职业学院,为天津市示范性高职学院。

  学院坐落在中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新校区占地500亩,首期建筑面积达80000平方米。新校区建有现代化的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信息中心、实训实验室、学生公寓、学生活动中心、创业中心等,各项设施齐备。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我校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我校设有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学校设有高职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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