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学院2017招生简章

日期:2017-07-12 来源:四川旅游学院

四川旅游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四川旅游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为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四川旅游学院,国标代码:11552。

  办学类型: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 普通本、专科、少数民族预科。

  学 制: 普通本科(含职教师资班)四年;普通专科(含对口高职班)三年。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四川旅游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 。

  第二条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邮政编码:6101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为成员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七条 学校预留招生计划,按教育部规定,在录取过程中向生源较为丰富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投放。

四川旅游学院怎么样?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