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17-06-13 11:15:26

  四、录取规则

  1.我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政审、面试。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高考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有关部门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

  4.根据高考成绩、政审、面试、培养单位要求等条件综合择优录取,其中男生不少于50%。

  5.对于预留计划,由我院综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对人才的需求情况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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