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大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西安邮电大学 2017-06-17 19:41:36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西安邮电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各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普通文理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江苏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BB,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专业,分数相等时选测科目等级的优先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选测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 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的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于高考中享受当地照顾政策的高考考生(包括加分、降分及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者),学校将执行各省(市、区)相关政策。学校审查后,一律采取按原高考分数高低排队投档的办法由高到低录取相关专业。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情况要求,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新生入学报到后,必须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者或高考体检作弊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该科目满分的60%以上。

  第十八条 学校外语使用英语教学,建议高考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学校所有专业对录取男女生没有比例限制。

第四章 附则

西安邮大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