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2017招生简章

日期:2017-07-11 来源:西南石油大学

西南石油大学2017招生简章

2017年西南石油大学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西南石油大学

  二、办学类型:四川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四、办学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号)

  五、录取规则:

  (一)总则

  1、我校2017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2、我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3、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艺术类专业及南充校区各专业公共外语课开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其他专业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或俄语,非英语、俄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限招英语、俄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俄语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105分(150分值);若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加试口语且成绩合格。

  4、我校认可各省级招办面向全国普通高校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进档及专业安排的依据。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而被我校录取的,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6、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根据各省市出档生源情况,用于录取进档的高分考生。

  7、我校在上海、浙江两省市的录取按当地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必考科目按已公布方案执行。

  8、江苏省录取各专业的选考及必测科目要求以江苏省考试院公布方案执行,必测科目要求4C1合格,选测科目要求不低于BB;进档及专业安排时先考察分数再考察选测科目等级。选测科目等级排序为A+A+、A+A、AA、A+B+、A+B、AB+、AB、B+B、BB(选测科目无顺序)。

  9、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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