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7农村单招简章

中山大学 2017-05-07 12:13:26

中山大学2017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2017年中山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章程

  第一条 招收对象

  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 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 高二、高三至少一个学期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以内(文理科类分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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