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17农村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中国海洋大学 2017-05-03 11:32:40

五、录取政策

  1. 志愿填报:入选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按照生源地省级招办统一安排和相关要求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未按要求填报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录取时,学校将视各省生源情况,在各省份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 录取规则: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线,我校根据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对投档的入选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按同科类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 B,必测科目成绩要求为“4B1合格”。

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我校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3.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纵容、参与弄虚作假或不按我校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公示的中学,两年内将取消其向我校推荐考生的资格,并视情况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媒体通报。

  未尽事宜可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方式如下: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传真)

  网 址:http://web.ouc.edu.cn/bkzs/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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