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大2017自主招生简章[考试内容]

合肥工业大学 2017-03-24 09:26:06

五、选拔程序

  (一)审核

  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报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初审合格名单将于4月3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和“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10天;公示期结束后,考生可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系统显示“初审通过”者正式取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我校不发书面通知。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考生申请资格,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二)确认考试及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1日—5月20日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并缴纳报名考试费。根据皖价费函【2015】45号文件精神,我校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为120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学校对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考生可于考核前一周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核

  1.考核形式及内容 所有取得自主招生考核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面试,按面试成绩择优选拔。

  面试专家组由3位及以上相关学科教授组成,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杜绝暗箱操作。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对中国文化常识认识与理解的广度与深度等。

  2.考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10日8:30-18:00报到 6月11日面试

  地点: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

  注意事项:

  (1)现场报到查验身份证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审核通过者准考证盖章生效,方可参加面试;未报到者,材料不全或者不实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2)具体报到及面试安排届时详见网页公告或短信通知。

  3.资格认定及公示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依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入围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6月22日将上传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及“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名单报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届时考生可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是否获得入围资格。我校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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