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8 10:08:14

西安航空职院2017分类招生章程

2017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28,在陕招生代码:8126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介绍

  学校始建于1958年,直属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学院位于中国著名航空城——西安市阎良区,学院目前占地面积680亩,设有航空维修工程学院、航空制造工程学院、航空材料工程学院、航空管理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等12个二级教学单位,涵盖了航空设备维修、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技术、航空服务等职业门类,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10000余人,开设大学专科层次专业49个。现有航空、机械等实验实训室119个,校内实训基地20个,其中中央、省级重点实训基地9个,依托航空产业的校外实训基地297个。现有国家示范专业7个,省级重点专业1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现有专、兼职教师718名,专任教师353人,全国优秀教师3名,省级教学名师6名。学院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陈一坚为名誉教授,美国阿肯色州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多所高校、科研院所200余名教授及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教师和客座教授。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邮编:710089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招生、教学、纪检工作的副院长、党政办、招就处、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处、宣传部、财务处、保卫处、部分二级学院等部门领导组成。

  招就处主要负责考试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招生计划的制订、上报及录取工作;教务处主要负责考试命题、组织、考务、评分等工作;宣传部主要负责招生宣传、网络维护等工作;学生处主要负责招生考试期间考生的管理及组织工作;财务处主要负责学费、住宿等费用收支工作;保卫处主要负责考场的安保及试题转运安全工作;党政办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纪检监察处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029—86852309、86862884、86855868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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