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思源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西安思源学院 2017-03-16 14:45:19

西安思源学院2017分类招生章程

2017年西安思源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采用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思源学院

  国标代码:13121

  在陕招生代码:8034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专科)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思源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综合评价招生颁发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西安思源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东依白鹿原,西临浐河灞水,南眺巍巍秦岭,北瞰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址,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风景宜人。经过近二十年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高等职业教育为辅,经、管、文、理、工、教、医等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12个二级学院,校园占地近1,600亩,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在校全日制学生17,000余人。

  多年来,学校以建设高水平大学为目标,以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高效管理平台建设为主线,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推动了本科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高职教育特色日益凸显、管理运营高水平运行,逐渐成为一所享誉遐迩的新型本科大学。

  第五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东郊水安路28号

  邮 编:710038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级干部、校招生办公室、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处室组成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分类考试学生的注册报名、预录取、公示、上报备案工作,相关二级学院负责考生的文化基础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工作。

  第七条 校招生办公室,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西安思源学院招生咨询电话:400-888-6660 029-82601888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显示为准。

西安思源学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自主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