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学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17-03-15 10:34:46

六、录取原则

  自主招生的选拔和录取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四个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依次按照第二、三、四志愿顺序录取,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对服从调剂考生进行调剂录取。

  1、按照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籍考生。录取时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招生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农村户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剩余招生计划转入城镇户籍考生。

  2、免试入学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免试入学。)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县)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级以上政府奖学金荣誉的考生。

  (2)高中或中职阶段在区(县)级以上相关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的考生。

  (3)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均为B级以上的考生。

  (4)中职阶段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资格以上的考生。

  3、艺术特长生:凡具有乐器演奏(二胡、古筝、扬琴、琵琶、中阮、笛子、钢琴、大提琴、低音贝斯、打击乐等)、舞蹈表演(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等)、声乐演唱和戏剧表演方面艺术特长的考生,经艺术特长生考试,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签署继续培养和发展协议,总评成绩加20分。

  4、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北京户籍退役士兵给予政策性照顾,总评成绩加10分。

  5、报考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考生要求: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女生身高162-175cm,男生身高172-185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色觉、嗅觉正常;口齿清晰,听力正常。

  6、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书。

  7、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再参加2017年高考。

七、毕业证书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八、就业去向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9%以上,就业满意度高,培养的毕业生普遍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好评。中外合作专业毕业生还可以到合作办学的国外高校继续深造。

九、录取公布

  按照北京市教委及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并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发送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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