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化工医药职业学院2017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5 13:33:50

  三、录取规则

  1.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试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总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对口专业考试成绩)。

  2.同分考生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

  3.缺考处理: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计。文化素质考试(免试和学考成绩折算者除外)和职业技能考试(免试和使用对口专业成绩者除外)有一项缺考者不予录取。

  4.体检要求:各专业对录取考生的身体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订单培养计划在录取时不单列,根据我校录取原则统一录取。新生报到后组织有意向学生参加订单企业面试,经面试合格转入订单班学习。详情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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