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奖助政策]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 2017-03-04 16:16:29

四、单独招生待遇

  (一)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录取的单独招生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二)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贷政策体系。一是获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贷款金额8000元/年;二是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35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8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优秀学生一等奖800元/年、优秀学生二等奖600元/年、优秀学生三等奖200元/年;三是参与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每月补助300-1200元。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在校生每年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的比例达30%以上;一位学生一年最高可获奖学金、助学金人民币1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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