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业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录取时间]

贵州农业职业学院 2017-03-04 16:54:37

  第十三条 中职毕业生

  (1) 文化素质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

  (2)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下午14:00-16:30。

  第七章 录取时间及安排

  第十四条 4月6日前在学院网站(http://www.gznzy.net)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五条 4 月13日前确定预录取名单;

  第十六条 4 月16日前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4月20日后在学院网站公示预录取结果;

  第十八条 4月28日后,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 4月28日后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针对报考我院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分别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按照文化素质成绩占60%,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然后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

  第二十一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二十二条 公示后确认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2017年的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第二十三条 对录取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九章 招生监督及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十五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相关资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分类考试招生资格的,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已被录取的违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二十六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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