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程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 2017-03-04 11:11:19

六、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2、分类考试成绩评定

  (1)普通高考生成绩评定:

  分类考试总分为200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分类考试总分(2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110分)+职业适应性成绩(9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11科)分数换算细则为: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分类考试招生按照总分排序,结合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2)中职生成绩评定:

  文化考试部分由学院封闭命题,单独组织考试和评卷,文化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定、语言表达、反映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特长展示创新思维等基本素质;文化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各按50%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3、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

  (2)身高要求:男:170cm-182cm;女:160cm-172cm;

  (3)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视力(E型)表上不低于4.8;

  (4)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5)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

  (6)思想进步、容貌端庄、肤色好、身体健康、身体匀称、性格开朗;

  (7)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无慢性病史,无明显内外八字。

  (2)空中乘务专业: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

  (2)身高要求:男:172cm-182cm;女:162cm-175cm;

  (3)视力要求双眼裸视力不低于0.4;

  (4)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

  (5)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6)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

  (7)思想进步、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体匀称、性格开朗;

  (8)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无慢性病史,无明显内外八字;

  (9)身体符合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

  适应性成绩评定表

面试要素 观察考核要点
综合评价 职业修养 相貌端正、衣着整洁、举止大方得体、个人修养好
责任感 回答问题诚实、负责,有责任心
进取心 强烈的进取精神,心态乐观、积极,完善自己
沟通能力 善于倾听,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说服力强,善于交往
语言表达能力 具有亲和力和感染力
承受能力 有耐心、韧劲,回答问题沉着稳重,不紧张,在遇到批评、指责、压力或受到冲击时,能够克制、容忍、理智地对待,
自我认知 能客观评价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对自身有清晰的定位
逻辑思维 思路清晰,对事件描述符合逻辑、严密、有条理
就读意向 对学校有好感,对专业定位清晰、准确,面试热情高

  4、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省招生考试院审核。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5、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

  6、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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