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青年学院2017单招简章[录取时间]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 2017-03-03 09:51:50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录取安排。

  1、3月16日,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3月16日起,在我院网站公示拟录名单。

  3、被拟录取考生须于3月16-23日,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4、3月24日,学院持考生成绩库、拟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报审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5、3月25日,在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同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被我院录取的单招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一切待遇。

  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九、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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