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17单招简章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2017-03-03 08:30:46

2017年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人才升学渠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文化考试”+“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选拔录取综合素质高,动手动脑能力强,专业潜质和创新能力突出的人才进入我校学习,营造职业技能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阳光招生、诚信招生的原则;

  2.坚持渠道拓展、开放办学的原则;

  3.坚持科学选才、择优录取的原则;

  4.坚持全员招生,人人担责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校领导的监督下,成立履行相应职责的机构。

  (一)成立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

  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李存益

  副组长:汪玉奇、徐国荣、黄珍珍、吴朝栋、李锋

  成 员:各行政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学院领导、招生办工作人员、省级招生负责人、区域招生负责人、县级招生负责人。

  主要职责:全面组织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制定单独招生的相关政策;审核各组工作方案;批准学校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成立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单独招生监督、协调办公室

  组 长:李存益

  副组长:刘春斌、唐丽莉、乔利民

  成 员:各行政处室主要负责人及各学院领导

  工作职责:对单独招生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参与单独招生人员的行为进行监控;接待和处理有关咨询、考试事项;对违规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校。


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