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2 11:36:22

六、加分政策规则(不同项可累计加分,相同项按最高加分计算)

加分政策项 级别 加分 备注
1烈士子女 10 证书
2少数民族 3 户口证明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加分(选择四门最高分) A 10 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成绩
B 5
4考生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地市级及以上 15 按照附件1《2017年提前招生文化联合测试免考和政策加分申请要求》邮寄申请材料,4至7项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县市(区)级 10
校级,每张证书加5分,最高10分 5~10
5考生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 专利证书,地市级以上表彰 15
6学科竞赛、科技、技能大赛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15
地市级一等奖 10
地市级二等奖 5
地市级三等奖 3
7艺术类考级达八级及以上的考生;体育特长生(团体奖加分系数为0.8) 艺术类十级 15
艺术类九级 10
艺术类八级 5
体育二级运动员或省级比赛前8名 10
体育地市级比赛前5名 5

  1.申请免文化联考的考生,需填写《金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免文化联考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快递于2017年3月1日之前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徐老师。

  2.免文化联考考生资格公示时间:2017年3月1~5日。所有免文化联考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在2017年4月15~16日到我校参加综合素质考试。

  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无需申请,我校统一按相应条件予以加分。对同时符合政策性加分和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加分的考生,只享受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加分,不累计加分。

  4.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测等级符合加分条件的照常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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