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职大2017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

扬州市职业大学 2017-03-01 15:36:47

  2、加分政策(除学业水平测试加分外,其它加分项只可选择加分最多一项加分)

考生类型 加分政策项 级别 加分分值 备注
综合优秀生 1、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进行加分 A级加20分,B级加10分。 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中学阶段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3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科技特长生 3、中学阶段获得的职业技能证书 高级 15分 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
中级 10分
初级 5分
体艺特长生 4、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 九级 15分 政府主管部门认可
八级 10分 政府主管部门认可
5、体育加试: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等 加试合格、优秀 20分、30分 参加我校体育加试
省优录政策 6、烈士子女 10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少数民族考生 3分
8、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5分
9、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10分
10、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10分

  申请免文化测试或政策加分的考生需登录我校招生网,下载并填写《2017年提前招生免文化测试申请表》或《2017年提前招生加分申请表》,并将表格和证明材料通过EMS方式于2017年2月15日之前寄至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58号,邮编:225012,收件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514-87697000,请注明“提前招生材料”。加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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