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加分规则]

应天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15:54:56

五、录取原则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按语文测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依次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测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普通类考生总成绩=省联测成绩+政策加分

  艺术类考生总成绩=省联测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政策加分

  1、省联测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均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2、政策加分

  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为准,成绩每一个A加30分、一个B加20分,最多可加4个。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所加分值与江苏省招生政策一致,即: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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