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洋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11:40:53

无锡南洋职院2017招生章程

2017年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对象:报名参加2017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应、往届学生。

  2.条件:

  (1)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4C1合格;

  (2)艺术类专业:取得学业水平测试全部7门科目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学测补考办法与时间:

  凡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科目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学业水平补测时间:2017年3月18日、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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