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贸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14:38:19

六、招录退役士兵相关事项

  1.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精神,我校为首批提前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的高校。

  2.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统一参加网上报名。同时登陆学校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专栏下载附件8《江苏省2017年高职院校高职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附件8)填写,并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原军人等证件复印件于2017年2月16-26日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处。

  3.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暂不作统一规定,文化联考成绩按满分(285 分)核算。但须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养测试,每个专业录取限定3名,此计划包含在学校提前招生总计划中,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按照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原则执行。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考成绩+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1. 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按普通类和艺术类分科类划线 。

  2.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普通类考生同分情况按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文化联考成绩、学测成绩依次排序录取;艺术类考生同分情况按专业加试成绩、文化联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注:①若6个专业志愿中没有报考海外本科直通车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原则上即使专业服从调剂也不会调剂至海外本科直通车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②若6个专业志愿中有报考海外本科直通车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并服从专业调剂,原则上可调剂至海外本科直通车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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