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信息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09:50:01

六、录取办法

  1.参加省文化联测考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普通文理类考生总成绩 = 省文化联测分数 + 加分

  普通艺术类考生总成绩 =省文化联测成绩+省美术统考成绩 + 加分

  录取原则

  ① 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类划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② 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成绩,对普通文理类、普通艺术类两类考生,分别确定录取控制线,再对各专业确定录取控制线。

  ③ 录取专业时,按同类考生,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首先按文科专业语数外、理科专业数语外(艺术专业按省美术统考成绩)排序,其次,按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折算,若仍同分则按我校最终同分考生调整方案排序后录取。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已录取的考生将不得再参加当年高考或对口高职院校提前招生。

  2.免省文化联测考生的录取办法

  ① 申请文化联测免考的综合优秀生、特长自荐生、退役士兵经过报名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只需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合格者录取。

  ②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③ 原则上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能超过该专业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计划数的50%,如果填报人数超过专业计划数的50%,则按考生成绩录取到所填报的其它专业。

七、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阳光操作。

  2.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对我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5.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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