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17-03-01 08:19:37

  2.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烈士子女,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总分上加3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4)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经学校考核认定后,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以上加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考生须对所提供的免试条件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2017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请填写《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单独招生政策性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1月25日前一并邮寄到我校,邮寄地址: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徐州市贾汪区大学路1号),联系人:崔老师,电话:0516-87815025、0516-8781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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