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2017-02-28 15:41:40

  2、加分项目

  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②烈士子女可加10分。

  ③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时可加3分。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⑤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加分,一个A加5分,一个B加3分,文化联测免考生除外。

  凡加分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3、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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